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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統工藝類(材質)/表演藝術工藝/皮影戲/戲偶

登錄號 11200603215
主要類別 傳統工藝類(材質)/表演藝術工藝/皮影戲/戲偶
創作者 不詳
創作日期 不詳
物件網址
https://collections.ncfta.gov.tw/pages/product/view.aspx?id=11200603215
次要類別
作品/媒體類型
尺寸 6.8x5.8(cm)
尺寸
作品素材
作編曲或創作者
樂隊編制
描述/內容摘要 本件藏品為皮影戲「丑」偶頭,材質為牛皮,於皮影戲裡分屬人物偶類,亦屬角色行當中的「丑」角,通常為戲裡逗人發笑的配角,個性滑稽風趣或刁鑽醜惡。此偶頭刻法為陽刻五分相,臉部大部分留白,以線條呈現五官位置與表情,主要以紅、黑二色組成,平眉垂眼,紅唇,嘴上及下巴有黑色短鬚,表情因五官擠在一起而顯得扭曲,有受損以鐵絲修補的痕跡。頭戴紅黑色圓匙官帽,帽下綁有短辮子。 在臺灣的傳統戲劇中,早期並沒有劇本的流傳,許多老一輩的藝人都是以「口傳心法」在教授、學習,不論唱念都只能死記,或即興發揮;但皮影戲則在很早就有劇本的傳抄與流傳,因此唸唱的字句內容較有根據。大致來說皮影戲的劇本分為「文戲」與「武戲」兩大類,文戲以曲折的劇情見長,強調優美的文辭與唱腔;武戲則以熱鬧的畫面取勝,著重活潑的動作與變化。
樂譜頁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