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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統工藝類(材質)/表演藝術工藝/皮影戲/戲偶

11200603203

傳統工藝類(材質)/表演藝術工藝/皮影戲/戲偶

不詳

不詳

https://collections.ncfta.gov.tw/pages/product/view.aspx?id=11200603203

7.4*4.9

本件藏品為皮影戲「旦」偶頭,材質為牛皮,於皮影戲裡分屬人物偶類,亦屬角色行當中的「旦」角,泛指女性角色。該偶頭刻法為陽刻五分相,臉部大部分留白,以線條呈現五官位置與表情,主要由黑色組成,柳眉細眼,頭上包覆黑色頭巾,鏤刻出皺摺,並在下巴處綁結。 臺灣的皮影戲因移民多來自閩南、粵東等屬閩南語系之地區,所以也是用臺灣台語來道白、唱曲的。無論道白或唱曲,須依照劇本來唸唱,一齣戲出場人物眾多,但唱曲、道白的藝人往往只有一位。文戲較多唱曲,武戲較多道白,且還要配出各式音效,如武戲交戰場面的廝殺、吶喊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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