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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統工藝類(材質)/表演藝術工藝/皮影戲/戲偶

登錄號 11200603200
主要類別 傳統工藝類(材質)/表演藝術工藝/皮影戲/戲偶
創作者 不詳
創作日期 不詳
物件網址
https://collections.ncfta.gov.tw/pages/product/view.aspx?id=11200603200
次要類別
作品/媒體類型
尺寸 7.1x6(cm)
尺寸
作品素材
作編曲或創作者
樂隊編制
描述/內容摘要 本件藏品為皮影戲「丑」偶頭,材質為牛皮,尺寸為7.1*6 (cm),於皮影戲裡分屬人物偶類,亦屬角色行當中的「丑」角,通常為戲裡逗人發笑的配角,個性滑稽風趣或刁鑽醜惡。該偶頭刻法為陽刻五分相,臉部大部分留白,以線條呈現五官位置與表情,主要以紅、黑二色組成,豆眼圓鼻,咧嘴而笑,似光頭無髮,綁著一圈紅色頭帶。 皮影戲團演出的設備簡單,所需的人力也不多,一般而言,參與表演的人數在四至七人之間:一人主演兼口白唱曲,一至二人助演,其餘人則擔任後場樂師兼及幫腔、切換燈光等工作。臺灣的皮影戲團組織多為家族傳承而來,成員彼此常為親屬關係,然而隨著社會型態改變,傳統藝人年老凋零而難以傳承。
樂譜頁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