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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統工藝類(材質)/表演藝術工藝/皮影戲/戲偶

11200603179

傳統工藝類(材質)/表演藝術工藝/皮影戲/戲偶

不詳

不詳

https://collections.ncfta.gov.tw/pages/product/view.aspx?id=11200603179

7.3x6.6(cm)

本件藏品為皮影戲「淨」偶頭,材質為牛皮,於皮影戲裡分屬人物偶類,亦屬角色行當中的「淨」角,指性格明顯之男性角色,亦稱「大花臉」。偶頭刻法為陰刻五分相,保留整張皮革的外觀,僅挖出五官的位置,主要配色為紅、綠、黑三色,怒目瞪視前方,面部額頭有紅白花紋,臉頰以下為黑色,下巴留有鬍鬚,頭上戴著綠黑色尖匙官帽,尖匙內有銅錢紋路之裝飾。 皮影戲也稱「平面魁儡」,同其他魁儡戲劇種一樣,具有濃厚的地方色彩。戲劇演員可以用勾畫臉譜、化妝的方式扮演各種行當,但魁儡皮影無法如此,需先製作好,而角色眾多,不可能事先將數百齣劇目中的人物全製作出來,因此皮影戲是採用較為概括的分類方式,採取插頭方式變換頭像與身體;行當部分主要分成生、旦、淨、末、丑、雜等,另外亦可視劇情需要,製作特殊造型之神仙、妖魔、動物植物、山水、城池、桌椅等道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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