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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統工藝類(材質)/表演藝術工藝/皮影戲/戲偶

11200603161

傳統工藝類(材質)/表演藝術工藝/皮影戲/戲偶

不詳

不詳

https://collections.ncfta.gov.tw/pages/product/view.aspx?id=11200603161

9.6x5.2(cm)

本件藏品為皮影戲「淨」偶頭,材質為牛皮,於皮影戲裡分屬人物偶類,亦屬角色行當中的「淨」角,指性格明顯之男性角色,亦稱「大花臉」,本偶又可歸分為「白淨」角。偶頭刻法為陽刻五分相,臉部大部分留白,以線條呈現五官位置與表情,主要由黑色組成,怒目尖鼻,眉毛上揚,下巴留有長鬚;頭髮簡單紮成一束髮髻。 「皮影戲」顧名思義是以皮製的平面戲偶,透過光照呈現的一種傳統偶戲表演類型,在行當上,與許多傳統戲劇一樣分有生、旦、淨、末、丑及其他各式人物鬼神,為便於表演,皮偶設計通常為平面、側身、單邊的造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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