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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統工藝類(材質)/表演藝術工藝/皮影戲/戲偶

11200603153

傳統工藝類(材質)/表演藝術工藝/皮影戲/戲偶

不詳

不詳

https://collections.ncfta.gov.tw/pages/product/view.aspx?id=11200603153

6.9x4.8(cm)

本件藏品為皮影戲「末」偶頭,材質為牛皮,於皮影戲裡分屬人物偶類,亦屬角色行當中的「末」角,泛指老年男性角色。偶頭刻法為陽刻五分相,臉部大部分留白,以線條呈現五官位置與表情,主要由黑色組成,細眼豆鼻,留有短鬍鬚;頭頂戴著黑色冠帽,無裝飾。 「皮影戲」顧名思義是以皮製的平面戲偶,透過光照呈現的一種傳統偶戲表演類型,在行當上,與許多傳統戲劇一樣分有生、旦、淨、末、丑及其他各式人物鬼神,為便於表演,皮偶設計通常為平面、側身、單邊的造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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