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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統工藝類(材質)/表演藝術工藝/皮影戲/戲偶

11200603131

傳統工藝類(材質)/表演藝術工藝/皮影戲/戲偶

不詳

不詳

https://collections.ncfta.gov.tw/pages/product/view.aspx?id=11200603131

7.5x5.1(cm)

本件藏品為皮影戲「旦」偶頭,材質為牛皮,於皮影戲裡分屬人物偶類,亦屬角色行當中的「旦」角,泛指女性角色。偶頭刻法為陽刻五分相,由紅、綠、黑三色組成,臉部以線條勾勒出五官,細眼柳眉;頭頂盤起髮髻,配戴紅色花瓣裝飾之髮飾,延伸至髮尾垂下。臉部鼻尖至下巴有鐵線修補痕跡。 「皮影戲」的歷史久遠難以考證,較廣為流傳的說法是古代中國的漢武帝為思念亡故的李夫人,以皮革製成人形,在張著燈燭的帳中搬演形象所衍生而來,透過光照產生若隱若現的畫面,更添神秘。在行當上,與許多傳統戲劇一樣分有生、旦、淨、末、丑及其他各式人物鬼神,為便於表演,皮偶設計通常為平面、側身、單邊的造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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