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傳統工藝類(材質)/表演藝術工藝/皮影戲/戲偶

11200603105

傳統工藝類(材質)/表演藝術工藝/皮影戲/戲偶

不詳

不詳

https://collections.ncfta.gov.tw/pages/product/view.aspx?id=11200603105

14.7x7.1(cm)

「皮影戲」顧名思義是以皮製的平面戲偶,透過光照呈現的一種傳統偶戲表演類型,在行當上,與許多傳統戲劇一樣分有生、旦、淨、末、丑及其他各式人物鬼神,為便於表演,皮偶設計通常為平面、側身、單邊的造型。偶頭雕刻方式又分有「陰刻」(保留整張皮革的外觀,僅挖出五官的位置)與「陽刻」(臉部大部分留白,以線條呈現五官位置與表情)二種。 本皮偶頭像材質為牛皮,屬「淨」角,指性格明顯之男性角色,亦稱「大花臉」;而本偶頭共由紅、綠、黑三色組成,陰刻,眼神兇狠,開口似喊,下巴留有黑色鬍鬚,額頭處有黑色鏤刻花紋;頭戴黑色武盔,似雙層皮革,上有一隻山豬形狀裝飾及直立的長雉尾羽,判斷應為外族或少數民族之武將。

更多詳細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