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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統工藝類(材質)/表演藝術工藝/皮影戲/戲偶

11200603066

傳統工藝類(材質)/表演藝術工藝/皮影戲/戲偶

不詳

不詳

https://collections.ncfta.gov.tw/pages/product/view.aspx?id=11200603066

7.8x5.6(cm)

「皮影戲」顧名思義是以皮製的平面戲偶,透過光照呈現的一種傳統偶戲表演類型,在行當上,與許多傳統戲劇一樣分有生、旦、淨、末、丑及其他各式人物鬼神,為便於表演,皮偶設計通常為平面、側身、單邊的造型。偶頭雕刻方式又分有「陰刻」(保留整張皮革的外觀,僅挖出五官的位置)與「陽刻」(臉部大部分留白,以線條呈現五官位置與表情)二種。 皮偶頭像材質為牛皮,屬「淨」角,指性格明顯之男性角色,亦稱「大花臉」,而本偶臉部多處鏤空刻出花紋,又可歸分為「白淨」角;偶頭以紅、黑二色組成,陽刻。濃眉大眼,留著八字鬍鬚,頭上戴著紅色鐘型帽,帽子與頭交接處明顯,帽身鏤刻出三腳交錯之紋飾,額前有一小燈狀裝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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