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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統工藝類(材質)/表演藝術工藝/皮影戲/戲偶

11200603053

傳統工藝類(材質)/表演藝術工藝/皮影戲/戲偶

不詳

不詳

https://collections.ncfta.gov.tw/pages/product/view.aspx?id=11200603053

8.2x6.4(cm)

「皮影戲」顧名思義是以皮製的平面戲偶,透過光照呈現的一種傳統偶戲表演類型,在行當上,與許多傳統戲劇一樣分有生、旦、淨、末、丑及其他各式人物鬼神,為便於表演,皮偶設計通常為平面、側身、單邊的造型。偶頭雕刻方式又分有「陰刻」(保留整張皮革的外觀,僅挖出五官的位置)與「陽刻」(臉部大部分留白,以線條呈現五官位置與表情)二種。 本皮偶頭像材質為牛皮,屬「淨」角,指性格明顯之男性角色,亦稱「大花臉」;而本偶頭由黑色、紅色組成,陽刻,臉部和額頭有黑色線條刻畫出的精緻的花紋;頭頂戴紅色官帽,帽緣亦有整齊的圓孔象徵裝飾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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