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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統工藝類(材質)/表演藝術工藝/皮影戲/戲偶

11200603031

傳統工藝類(材質)/表演藝術工藝/皮影戲/戲偶

不詳

不詳

https://collections.ncfta.gov.tw/pages/product/view.aspx?id=11200603031

7.3x7.4(cm)

「皮影戲」顧名思義是以皮製的平面戲偶,透過光照呈現的一種傳統偶戲表演類型,在行當上,與許多傳統戲劇一樣分有生、旦、淨、末、丑及其他各式人物鬼神,為便於表演,皮偶設計通常為平面、側身、單邊的造型。 本皮偶頭像材質為牛皮,屬「淨」角,指性格明顯之男性角色,亦稱「大花臉」;共由紅、綠、黑三種顏色組成,陰刻,臉部由紅黑二色組成,鏤空處為眼睛、鼻子及花紋之示意。頭上可見帽飾(盔甲)及髮髻,腦後並有兩片紅色羽毛裝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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