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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統工藝類(材質)/表演藝術工藝/皮影戲/其他

皮影戲道具--桌子

11199905512

傳統工藝類(材質)/表演藝術工藝/皮影戲/其他

不詳

不詳

https://collections.ncfta.gov.tw/pages/product/view.aspx?id=11199905512

25.5*20

本件典藏品的原作品名稱為「皮影戲雜皮類--桌子」,但盼能類別一致,建議修正為「皮影戲道具--桌子」,故於此說明。其材質為牛皮,整體以陰刻刻法為主,顏色為粉紅、綠、橘、黃與褐色等。案桌桌前分層雕有精緻的錢幣紋、纏枝牡丹花紋與獅子佐以纏枝花朵、半圓花朵的圖案,由此形制可知此案桌為富貴或身分特殊之人所使用,而錢幣紋與花卉象徵富貴或吉祥。此外該皮影戲的道具「桌子」雕有下方皮片,或稱「底板」,功用類似L型角柱,可支撐此道具。 「皮影戲」著色的色彩雖以紅、綠、黑為主,但正反兩面都要著色,且著色時有濃、淡程度之分別。雖然皮影戲著色色彩的選擇不多,但若能善用點、染、濃、淡與配色的技巧,亦能呈現多元且富變化的情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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