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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間藝術保存傳習計畫專區

執行機關:國立傳統藝術中心

計畫起案日期:1996

計畫結束日期:2003

「民間藝術保存傳習計畫」係一中長程計畫,期望透過計畫之整體規劃與執行,使民間藝術得以綿延不絕,並成為當代文化活動的一環。首由文建會開始,對瀕臨失傳、人才日漸凋謝的民間藝術,進行「搶救式」的紀錄,並慎重挑選具代表性之民間藝人與團體,將其精湛技藝與知識傳承於世。民國85年7月起這項計畫由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承接,持續進行至民國92年,執行保存、傳習的子案,逾一百五十餘案。 本計畫以傳統戲劇、傳統音樂、傳統工藝以及傳統舞蹈與雜技為主要範疇,執行方法分為調查研究、保存與傳習三類。透過專家學者的主持、參與,以田野調查與深入挖掘,建構藝人的生命史,並藉傳習授藝的過程以影、音、文字與文物整理等方式,記錄藝人精湛的技藝與容顏。